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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项目开始申报

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网    发布日期:2021-10-15

本报讯 (记者孙海悦)国家新闻出版署、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工作,以加强古籍整理出版工作,切实推进国家古籍整理出版中长期规划的顺利实施。申报材料须于12月1日前报送。

此次申报范围包括:申报单位须为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具备完成古籍整理出版项目的条件和能力。申报项目须为古籍整理作品。整理对象应为1911年以前在中国抄写或刊行的汉文书刊、文献资料,以及出土的1911年以前以汉文文字为载体的文献资料。整理方式主要包括点校、注释、今译、影印、汇编、索引、书目等,研究著述不在申报之列。申报项目须已签订出版合同、具备80%以上书稿并列入2022年度出版计划,应在2023年3月底前如期出版。

此次共有5个方面申报重点:公益性古籍整理出版项目;具有较高版本价值、学术价值、文化传承价值的古籍整理出版项目及具有较高学术含量的深度整理项目;提炼、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古籍整理出版项目;有利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古籍整理出版项目;列入国家古籍整理出版中长期规划的项目。

各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指导有关出版单位把好出版导向,优化选题结构,加强项目遴选,组织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各出版单位可申报项目数根据国家古籍整理出版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国家古籍整理出版专项经费历年项目申报和获资助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和获奖情况、资助项目管理工作情况等予以综合评定,各出版单位应按照系统中设定的申报数进行申报。各出版单位申报影印类项目不得超过可申报项目数的50%。申报项目应具备古籍数字化开发利用条件,如获资助,项目内容应优先纳入国家古籍数字化总平台。